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南沙区获悉,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南府办规〔2019〕7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南沙区2018、2019年度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
在南沙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2018-2019年制修订的各级各类标准;2019年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开展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荣获“中国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获得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
品牌项目资助: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和首次获得“广州市著名商标”的企业,且发证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 。
计量项目资助: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AA、A的企业 ,且发证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
上述成果须在南沙区注册经营纳税后获得 ,申报企业需提供1年以上(至少包含2019年1月至12月)完税证明 。且未获得区内同类资助奖励!
申报单位及项目应符合《通知》规定 ,资助奖励标准按照《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资金的资助奖励范围和额度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政府质量奖奖励标准 ,对获得南沙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90万元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 !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1. 参与标准制修订资助标准 ,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含广州市技术规范)制修订的企业 。每项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25万、20万、10万元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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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含广州市技术规范)制修订的企业 ,每项分别给予不超过15万、10万、10万、5万元的资助。
标准文本中排序处于前三位的起草单位为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技术规范)的单位,
标准文本中排序处于第四至第十位的起草单位为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技术规范)的单位 ,
2. 参加标准化组织资助标准,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30万元 。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20万元;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15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10万元;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5万元 ,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3万元。
3. 标准化试点资助标准 ,承担国家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的单位 。通过标准化主管部门验收后 !一次性资助不超过30万元;承担省、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的单位 ,通过标准化主管部门验收后 。一次性资助不超过10万 !
4. 标准化良好行为资助标准,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级确认的企业一次性资助不超过8万元。
!5. 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资助标准 ,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一次性资助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 5万元。
6. 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资助标准 ,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 。每项资助2000元!
,(三)品牌资助标准 ,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 。一次性给予每个商标100万元资助 !首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 的企业 ,一次性给予每项产品30万元资助。首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 !一次性给予每个商标30万元资助 ,首次获得“广州市著名商标”的企业 。一次性给予每个商标10万元资助!
对通过“中国驰名商标” “广东省著名商标”复评的每个商标资助10万元,对通过“广东省名牌”复评的每项产品资助10万元 。
(四)计量保障资助标准 ,对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AA、A的企业 。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5万和1万元资助 !
(五)经区政府批准给予的其他资助、奖励 ,
申报企业应填写对应的《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请表》、《申报2018、2019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并按要求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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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申报企业直接将申报材料递交或邮寄到广州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黄阁镇凤凰大道东侧工商综合服务大楼),具体地点如下:。
“广东省名牌”、“标准化战略资助”、“计量保障资助”资助项目请提交到产品质量处(708室);商标类资助项目请提交到知识产权处(509室) ,
请同时将《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请表》、《申报2018、2019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 ,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17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提交的材料,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穗府规【2019】4号) 。提交的资料取消了“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和“反映标准真实性、有效性及申报单位信息的查新报告”!
关于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的填写,请各申报单位按申报项目分别填写汇总表并提交至相关联系人处。
关于奖励资金金额的说明,本次奖励将根据质量强区奖励预算和企业申报情况。合理发放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耿旭静、董业衡 通讯员 南宣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耿旭静、董业衡 通讯员 南宣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苏琬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