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2014年3月施行以来 ,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条例的若干内容已不能适应形势需要 ,特别是对摩托车的管理 。离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就发布公告 ,向社会公开征求《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意见 。引发市民热议 !其中拟修改的一大内容 ,就是开放中心城区摩托车注册登记。
据了解条例拟修改的主要内容:1、开放中心城区摩托车注册登记;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3、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规范;4、对机构改革涉及有关部门名称、职责作出调整修改,
对于放开中心城区摩托车注册登记,多数市民表示赞成。
不会那么乱那么复杂有登记就是一种有效管理的办法,不然的话什么样的驾驶员都有 。――市民
有登记能上牌那就更加正规了 ,那些乱停乱放、横穿马路的驾驶员。可能因为有登记了 !交警部门有资料登记,可以起到约束和限制。――市民
这次有关部门能听取市民的心声,重新落实摩托和电动车的注册上牌。相信能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和赞许 !――市民
第二十六条:三轮汽车、燃油助力车等车型在金平、龙湖、濠江区不予注册登记,
第二十七条:摩托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二十八条:非本市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行驶,
。第二十九条: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三十条: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等车型不得在城市中心区域道路上行驶 ,市人民政府批准用于执法管理、市政服务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的除外 。
!根据公告社会各界人士可于本月20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 ,反馈意见建议 。对此有市民还表达了对加强车辆管理、严惩违法行为的期望!
汕头市区拟放开摩托登记 ,条例修改正征求意见_注册公司代办_随缘企登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针对尾气排放,针对城市环保问题 。有一些措施可以执行!――市民
对摩托车驾驶员的违章记录 ,我觉得要有一些新的改革。不然很多交规对汽车驾驶员有限制作用!对摩托车驾驶员没有 ,摩托车驾驶员自己的安全意识要加强 。也得有一些措施进一步约束他们的驾驶行为!――市民
我们交警部门将结合《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摩托车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 。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林海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