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作者: 发表时间:2019-01-25 23:36 点击:
1、缺乏显著特征或者与在先注册、在先申请的商标或其他在先权利相冲突的,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2、《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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