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4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对美国AIR JORDAN品牌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案 。终于做出了终审裁决:“中国乔丹败诉!25类商标和图形被撤” ,
这场旷日持久的知识产权案,经过了许多年、多方和多次的博弈后。终究还是以国产“中国乔丹”败诉为终局――这看似中方一家企业输了!但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一球” ,却恰恰因此而投进了、投“赢”了 。
来自福建的这家民营企业 ,当年申请注册“中国乔丹” 。可谓是“先下手为强” !它于1984年时,就在国内抢注了该中文商标――以“时间在先”的商标注册原则。其确实要早于此后随着中国开放才进入的“美国乔丹”!
但是如果你要任何一位中国人平心而论:这个“中国乔丹” ,不去注册一个中国人的名字。而是注册了明明为世人皆知的NBA巨星乔丹的名字――且还都是在同一类的体育用品上!其用意若何呢?则人人会言:其可谓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
但就是因为它是本国商标、本土品牌,且有了“注册在先”这一个最大的依据。于是让商标局、中级法院、高级法院的三次裁定中 !都有了倾向于本地品牌的裁定结果,
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当年中国“乔丹”在商标图案、文字、宣传内容等多方面。事实上都构成了对“美国乔丹”商标侵权的很多要件 !
有一说一中国乔丹的质量是真心不错,甚至品控比对勾还要好
对事不对国。中国乔丹败诉 !品牌抄不来_随缘企登
,前几年大火的时候,甚至可以和安踏李宁叫板。赞助了大运会、全运会等诸多活动 !可以说是风生水起了,但是近几年国民的版权意识逐渐提高。再加上中国乔丹公司也官司不断!导致其很难继续发展
,中国乔丹再也不能靠着别人的树下生存,这是个转型的好时机。一切再度开始!搞不好几年后能“名正言顺”地在市场上争一杯羹,我也希望有一天。我被他们的商品吸引!而且焦点不是在商标上 ,
当然他们也能选择继续厚着脸皮苟且偷生,再用一些不侵犯法律可是却容易夺人眼球的营销方式 。“换汤不换药”地再度起航 !这是企业的选择,商业上并不能论对错 。毕竟他们有了自己的忠实受众群体!在困难时期下不改革先存活下来也没错,
。太多的私人情绪 ,中国乔丹有没有用着乔丹得到了益处其实大家心里明白。在消费群体已经明显成型的大环境下 !大家都是各买各的 ,现在资讯那么发达的大环境下 。中国乔丹也不太能浑水摸鱼了!
对事不对国,中国乔丹败诉。品牌抄不来_随缘企登
!有时候在想如果当年丁总认认真真地做属于自己的品牌,而不是用抄袭来博取热度 。或许现在会是一番不一样的景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