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新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结合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更名工作★。
符合《工作指引》第五(四)“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有关规定的贵州省辖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入“企业名称变更”★。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并在申报期内提交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含相关附件(须有主管部门签章);★,
3.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须有主管部门签章);★,
4.公司名称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5.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
2020年4月20日-5月8日★,
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一致★,纸质材料寄送地点: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310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科学路16号★。电话:0)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贵州省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以及2017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注册登记(注册过的无需重新注册)★。在申报期内向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1.企业提供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企业留存的认定申请材料及相关备查证明材料应做好归档;对于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
2.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企业需在申报时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提供《脱密承诺书》(附件5)★。
★!3.中介机构须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4.为便于监督检查和核实★,降低企业风险★。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则应由省内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一(三)项”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
5.企业核心信息等发生变化的★,须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内完成“核心信息修改(更名)”处理★。再进行认定申请★!
6.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本年度申报和受理时间适当延长★。具体申报和受理时间为:2020年6月1日-7月15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为避免申报拥堵★,保证申报和受理效率★。企业尽量在7月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并提交窗口受理★!
对7月6日后提交纸质材料的★,实行分时段优先受理:★。
优先受理贵阳及贵安新区申报材料;★,
优先受理安顺、毕节、六盘水、铜仁、黔南、黔西南、黔东南地区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省科技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B3区B045窗口★,电话:0851- 86987256)★。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要求★,
3.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样表)★,
4.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及科技人员名单(提纲及样表)★,
6.Ⅱ类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7.未发生安全、质量或环境违法行为承诺★,
(附件下载请到官方网站:http://kjt.g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