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为防范被告转移、藏匿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的财产在诉讼之前或诉讼时对被告的财产申请保全!财产保全是一个法律概念,通俗的将就是法院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或冻结。
一、劳动者可对用人单位实施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
很长的一段时间内 ,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在劳动仲裁阶段 。很难对用人单位的财产申请实施财产保全!因为我国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并无直接的关于劳动仲裁阶段可以对用人单位财产实施保全的规定,一直到2017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才解决了劳动者可以在劳动仲裁阶段申请对用人单位实施财产保全的问题,
《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中规定:“仲裁委员会对在仲裁阶段可能因用人单位转移、藏匿财产等行为致使裁决难以执行的,应告知劳动者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劳动者申请保全的 !仲裁委员会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转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 。应将裁定书送达申请人!并通知仲裁委员会 ,”
二、劳动者如何在劳动仲裁阶段对用人单位实施财产保全,
虽然上述意见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实施财产保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实务操作中不仅劳动者不仅要遵守上述规定 。同时还要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关于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操作要点如下:,
(一)提前准备好的文书及证据材料,
由于该财产保全系劳动者在劳动仲裁阶段提起 ,劳动者需要在申请劳动仲裁立案之前完成财产保全材料的准备。这些材料和相关工作主要包括:1.多准备出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2.起草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3.附带提供用人单位的财产线索;4.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 !
上述四项要点是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时必须准备的东西,这些东西实际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转交法院 。劳动者在办理劳动仲裁立案时应当一并提交!下面分别解析一下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劳动者所提供给劳动仲裁的文件中要额外准备至少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 ,该申请书会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办理财产保全转交业务时。转交给法院
2. 起草财产保全申请书时要注意的问题 ,
劳动者起草保全申请书要严格按照该文书的特定格式进行起草 ,劳动者在财产保全申请书中所确定的保全财产的数额应当明确且不能大于自己在劳动仲裁申请中确定的数额。
!关于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格式,劳动者可以借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诉讼文书样式进行起草 。只是劳动者要注意 !你完成的是在某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立案 ,而非在法院的立案。不要盲目套用在法院立案的表述方式!
除此之外保全申请项的常用表述方式为:“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xxx元或查封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
。劳动者可以借鉴上述表述方式 ,当然也可以采用其他能够准确表达申请内容的表述方式。这里提醒劳动者不要仅要求查封或冻结用人单位的某单项明确的财产!如果该财产已经不知去向,将导致法院无法完成对该保全财产的顺利操作 。
财产线索是保障法院顺利完成财产保全的关键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供多个财产线索。但该类线索性的具有明确性和价值相当性 !明确性即应当便于法院通过该线索查询到该财产;而价值相当性指的是劳动者所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不能过度大于劳动仲裁申请数额 ,
目前各地法院虽然都已经建立了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但对于省外的财产执行在不少地方法院仍然无法顺利完成网络查控 。因此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仍然非常关键!
打劳动仲裁 ,如何提前控制住用人单位财产?_随缘企登
。财产保全措施中的关键一环就是劳动者要提供相应价值的财产担保,劳动者可以提供个人的存款单、办理财产保全险等方式来完成此项担保。从操作便捷且不影响劳动者个人生活的角度而言 !目前财产保全保险操作上比较便捷,劳动者所花费的费用不高 。劳动者可以考虑通过联系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保险公司操作该业务 !
此外财产保全是要收费的 ,劳动者在办理该业务时要有所准备。收费标准执行的是法院案件受理的相关缴费标准 !由于劳动者的劳动仲裁申请数额并不高 ,因此财产保全的受理费一般劳动者都能够接受。劳动者也可以在劳动仲裁申请中将此保全费用一并作为劳动仲裁申请项 !
劳动仲裁中使用财产保全的意义不仅在于防范用人单位转移或藏匿财产,还在于给用人单位施加法律压力 。快速实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权益给付!在此种压力下,有利于推进用人单位及时通过主动和解对劳动者完成欠付工资或其他劳动者待遇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