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投保时,往往因为各种原因 。可能会导致续保时出现保险空档期 !例如上下年度投保的保险公司可能不一样,工作人员不够仔细 。或是由于车辆过户等原因!
如果这期间出险了 ,保险能理赔吗?我们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2016年2月 ,郭某为其所有的名下轿车。在甲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保险期限为一年,
2017年2月,郭某在保养车辆时乙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向郭某推荐了保险。郭某遂汇款至保险公司账户并缴纳了交强险、不计免赔的三责险及车损险保费!
2017年4月,郭某驾车与朱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 。
经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 ,郭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郭某为此支付了被保险车辆修理费190540元、施救费1000元 ,
事故发生后郭某向乙保险公司报险 ,
乙保险公司以被保险车辆交强险保险期间从2017年3月起 ,不计免赔的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为2017年4月起。上述事故发生时间不在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内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出了车祸损失19万 。男子拿出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竟被告知未生效_随缘企登
,法院认为乙保险公司于2017年2月 ,根据甲保险公司载明的错误车架号确定保险期间 。乙保险公司在系统中未能找到上一年度的保险 !为保护郭某的利益 ,乙保险公司应当出具当日即时生效的保险单 。现保险期间并非从当日开始!故可确定乙保险公司在出具保险单时未尽到足够的义务,另外法律规定保险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并收取了保险费。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 !表示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符合承保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但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 !根据前述条款在未作出承保意思表示的时候 ,对保险事故均需承担责任 。对于本案中郭某缴费时间远远在先 !对乙保险公司具有过错的行为导致发生的事故,对其期间产生的风险亦应纳入保险合同保障范围。故在前述期间!乙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
乙保险公司给付郭某保险金122170.8元,
在连续性的保险业务办理中,保险公司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导致投保人上下年度保险期间出现空档!对于恰恰在空档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
民众购买保险,是为了享受保险保障带来的风险管控 。在未来不确定的潜在风险环境下 !防范经济利益受损 ,
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障性合同,其基本功能是保障功能具有社会性。
出了车祸损失19万!男子拿出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竟被告知未生效_随缘企登
。车辆保险合同一般是消费合同,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多是消费者。消费者是社会经济中的弱者!应该尽最大努力去保护其合法权益,
在连续性的保险业务办理中,保险公司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导致投保人上下年度保险期间出现空档!投保人在空档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
男子肇事后向保险公司索赔29万被拒 ,法院表示支持 。只因这个原因 !
没工作怎么买生育保险?知道这种方法,一样可以领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