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得承担个人的5项支出_随缘企登
作者:客服 发表时间:2020-04-20 16:31 点击:
笔者周围有些朋友★,注册成立公司后★。经常把个人支出拿到公司去列支★!美其名曰“增加企业成本★,少缴点税款”★。这种情况我一般都会建议不要这么做★!公私不分的行为往往意味着公司的经营是不规范的★,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埋下了“地雷”★。后续经营中存在被财政部门检查的“会计处理”风险★!以及被税务部门检查的“补缴税款”风险★,最终的结果可能是得不偿失★。
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支出有哪些呢?从《企业财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第四十六条来看★,主要有5项:★。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企业不得承担个人的5项支出_随缘企登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得其他支出★,
企业不得承担个人的5项支出_随缘企登
如果觉得上述范围不好把握★,笔者建议把握好关联性原则:个人支出与公司经营没有相关性的★。一律不得在公司报销列支★!